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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献血者告知的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2-07-30  来源:梅州献血网  浏览次数:3795

1、献血前的告知义务

1.1献血量:献血者每次采集的血液量为200ml300ml400ml,两次献血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捐献单采血小板按《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中对血小板采集的要求进行,献全血满半年,献成分血满2周后(一年不超过24次),经献血者同意后才能进行血液采集。

1.2身份核查:献血前应告知献血者出示合法身份证明(身份证、驾驶证、暂住证等),防止冒名顶替献血,保证血液安全。经献血者同意并出示合法身份证明后才能进行血液采集。

1.3体检征询:献血者每次献血前必须在《无偿献血登记表》中填写有关内容,并进行健康征询,同时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体检和血液初筛。凡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应向其说明情况,劝其暂缓献血或不要献血,并建议其作进一步就医检查。

1.4血液检测:献血前应告知献血者血站将为其捐献的血液按国家规定进行经血液传播疾病项目的检测,检测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献血者也可选择来电查询,本站将为献血者保密检测结果,本站进行的血液检测只是安全输血的需要,不能用于保险或临床疾病诊断的依据。

1.5献血感染:如果献血者怀疑献血会传播或感染疾病,血站工作人员应该告知献血者所用采血器材均是一次性的,并经过严格消毒处理,经献血者同意后才能进行献血血液采集。

1.6献血反应:献血前应告知献血者可能发生献血反应,采血现场备有献血反应急救药品,有专职医生、护士负责监护,一旦发现有献血不良反应能够及时处理,能够保证献血者人身安全。

1.7其它事项:采血前应向献血者讲解献血注意事项或请献血者阅读宣传资料中献血的注意事项,并提醒献血者不要空腹献血。

2、献血后的告知义务

献血后注意事项主要有:1)穿刺点上的敷料应保留至少4小时;2)多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的睡眠;3)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4)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如果存在献血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可能影响血液安全的高危行为,或者献血后感觉明显不适或异常,请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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