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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献血”知识
发布时间:2011-09-23  来源:梅州献血网  浏览次数:4070

什么叫“互助献血”

“互助献血”是在《献血法》中确立的,是由医院宣传和发动的一种无偿献血形式。医院在互助献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患者血液输注的过程就是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亲历血液挽救生命的过程,是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创造感动、心动和行动交流的平台。因此,应该充分发挥医院得天独厚的条件,发挥医务人员自身的知识优势,将医院拓展为无偿献血宣传、发动的渠道之一。互助献血以情感为纽带,使每一个受血者都心怀感激,自觉成为无偿献血的宣传员,为社会大家庭共建爱心血库,共渡爱心桥梁。

  “互助献血”的重点在于:让每一位患者及其家属、同事、朋友、甚至医护人员认识血液的特殊性和稀缺性,了解献血的重要性,理解献血的政策规定,在亲身经历之后,互帮互助,自愿献血,促进无偿献血的开展。

互助献血的法律依据

  医院动员择期手术病人的家属无偿献血,这种做法合法吗?为什么会引起一些患者和公众的质疑?答案是肯定的。

  依据一:1998年颁布的《献血法》第15条明确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依据二:1999年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者动员患者亲友献血。”

  依据三:2000年卫生部印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明确了互助献血的流程: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因此,在血源紧张的情况下,医院对患者家属提出无偿献血的建议,确实有据可依。

加强医患沟通,支持互助献血

  医疗机构夹在采供血机构和患者之间,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医院确实频频遭遇供血紧张;另一方面,医院在缺血时不得不催着患者赶紧互助献血,保证手术如期进行,特别是综合医院中血液依赖性较大的外科、血液病、急救等科室。

曾经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对于互助献血最不理解。“市民在无偿献血后,会得到一张无偿献血证,上面明确写着亲属可以用等量的血。如果医疗机构血液紧缺,那么仍然需要你的亲属继续献血”。血液管理专家向记者解释说 “如果医院告诉你没有血,那么即便你以前献过血,本应享受优先用血待遇,但这一待遇前提是血液充足,而在血液紧张的情况下,也要重新到血站或者附近的献血点去再次献血。”再次献血,并不意味着上一次献血后可享受的待遇失效,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享受免费用血(报销血费)的规定是不会失效的。

有医生直言不讳地说,“在患者急需手术的情况下,患者家属应该自愿去献血,而不是在无奈和愤怒的状态下献血。互助献血不仅增进亲情和友情,而且使家庭和社会更和谐。”

无偿献血  大家齐参与

  为什么人们不愿互助献血,甚至平时就不愿意主动献血?这与开展无偿献血时间不长,社会无偿献血的大环境还欠成熟有关。西方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成熟的献血制度,大都经过了几十年的培育,极少出现血液紧张。目前我国的无偿献血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各地均存在季节性的血液紧张,是因为人们没有常年保持高涨的热情参与无偿献血。临床用血有不可调控的一面,开展互助献血是对临床用血的应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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