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梅州市建行员工杨先生,在上班途中,骑单车遇车祸身亡。梅州市献血办和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获悉后,主动联系杨先生的家属,通知他们领取10000元赔付金。
原来,从2008年起,梅州市献血办为表达对广大无偿献血者的谢意,在每位献血者无偿献血后,经献血者同意,可获得一份由梅州市献血办送出的意外伤害险,献血者在献血后的180天内,如果遇到意外伤害住院或患急病身故者,根据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核定后,可获取保险理赔金额(分3000元至10000元4个等级),保险责任自献血日的次月10号开始生效,期限为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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