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粤卫规〔2020〕5号)和《关于保障献血者本人及其相关亲属用血权利、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标准的通知》(梅市献血字〔2018〕5号)文件要求,制定梅州市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指引,具体如下:
一、无偿献血者在本市范围内献血,本人及相关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一)献血者2018年12月1日之前累计献血量达200毫升及以上并检测合格,其本人可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岳父、岳母、家翁、家婆、儿媳、女婿)可享受等量免费用血;献血量达200毫升检测不合格,其本人可享受等量免费用血;献血量达600毫升及以上并检测合格,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其他亲属(岳父、岳母、家翁、家婆、儿媳、女婿)可享受等量免费用血。
(二)2018年12月1日起,广东省内(深圳除外)献血量达200毫升及以上并检测合格,献血者本人可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达600-1000毫升,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包括合法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及养子女可享受其献血量2倍量免费用血;累计献血1000毫升以上(不含1000毫升),则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包括合法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及养子女可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血液经检测不合格,其本人可享受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费用血。
二、报销途径、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医院用血直免办理
1、所需材料:
(1)献血者本人用血:献血者身份证(原件);
(2)献血者配偶和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用血:献血者及用血者双方身份证(原件)、献血者与用血者的关系证明(包括双方所在同一本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居委、村委或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等);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签署《广东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承诺书》;
注意:《广东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承诺书》签署者必须郑重承诺就当次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因提供虚假关系或虚假材料等原因造成国家经费流失或其他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
(3)办理用血费用结算知情同意书。
2、流程:
(1)符合报销条件的用血者在出院结账前或门诊未缴费前,带齐以上材料,到医院设置专门的报销窗口(如输血科),办理用血费用直接减免;
(2)医院(输血科)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与办理人核对直免金额;
(3)用血费用减免,打印直免凭证并签字;
(4)办理人带直免凭证到收费处办理结账。
3、梅州市范围内可办理直接减免的医院:
梅州市人民医院(输血科电话:188 133 18540)
梅州市中医医院(输血科电话:0753-2336640)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输血科电话:0753-2829165)
(二)线上办理
1、所需材料:
(1)献血者本人用血:
①献血者身份证(原件);
②明细清单(清单列明用血类型和用血量);
③医院发票;
④献血者/用血者的银行账号;
(2)献血者配偶和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用血报销除以上(1-4材料)外需增加以下材料:
①用血者身份证(原件);
②献血者与用血者的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居委、村委或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等)或签署《广东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承诺书》。
2、流程:
①微信搜索登陆“全国电子献血证”;②进入小程序,点击“异地减免办理”; ③选择历史献血机构,阅读减免政策,点击进入下一步(对于未查询出来的机构,可手动添加献血机构);④填写关系信息 ;⑤填写用血信息;⑥按要求填写打款信息并提交。
(三)血站现场办理
1、所需材料同线上办理一致。
2、流程:持以上材料到梅州市中心血站二楼体采科招募组填写申请表,工作人员依据用血报销管理规定对相关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办理。